四川遂宁大学生村官参加工伤险无需自己缴费

来源:遂宁新闻网 作者:王维

    近日遂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我市大学生村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凡经组织、人事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
 

  据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大学生“村官”参加工伤保险本人不缴费。大学生“村官”参加工伤保险以各乡镇为单位,所有大学生“村官”年工作、生活补贴之和为基数(生活补贴低于全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基数),按照0.5%的费率计算每年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各区县、园区财政列入预算,并拨付给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当地社保局参保申报和缴费。


  据了解,大学生“村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工作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近两年来,按照有关要求,我市组织了大学生“村官”参加了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大学生“村官”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常有发生。《通知》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了我市大学生“村官”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因公遭受事故伤害的大学生“村官”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