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实施“阳光作业”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于鹏飞
    2006年以来,山西省选聘了28782名大学生村干部,基本实现了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大学生干部”的目标。在2008年的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6339名大学生村干部被依法依规选举为“两委”班子成员,成为了真正的“当家人”。目前,山西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已经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这与山西省实施“阳光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是分不开的。-


     一是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每年开展选聘工作时,省委组织部都要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报告团,分赴全省各高等院校进行巡回演讲。报告团成员通过自己服务农村、建功立业的亲身经历和感人事迹,畅谈在基层工作的体会与收获,展示当代大学生扎根农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风采,激励、感染、鼓舞在校大学生纷纷踊跃报名,积极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干事创业、施展才华。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政策规定,宣传各地开展这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吸引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奉献青春。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把关键环节。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完全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模式,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会议决定等程序进行,严格依制度选人、依程序选人、依法律选人,切实增强了选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选聘工作的风清气正。在增强透明度方面,重点做到了“严把三关”:即笔试关、面试关、分配关。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判卷,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和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制度,分别从纪检、组织、人事、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乡、村干部以及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调考官,统一组成评委组;分配根据考生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对聘任人选进行合理分配,做到了成绩优先、专业相适、双向选择、组织确定,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大学生和选派村“双满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组织纪律。为确保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体现选聘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山西省把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贯穿到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了每一个细小的工作环节当中。规定市县纪检委有关同志必须全程参与选聘领导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工作,包括笔试巡视、面试、试题运送、保密等项工作;规定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每个环节,各地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接受媒体舆论监督;规定各地必须公布选聘工作举报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做到人性化服务,使选聘工作在干部群众的监督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省委还专门从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考区进行全过程的督查巡视和具体指导,确保整个选聘工作的风清气正,受到了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