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严进宽出”选聘大学生“村官”
来源:中国人事报
作者:李焱平
编者按:
作为推进大学生就业和新农村建设智力支持的一项新举措,“大学生村官”计划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开展。
针对过去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规模较小且组织松散,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山西省计划,5年内实现全省每一行政村和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干部”。为此,山西省委组织部采取省里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新模式,“严进宽出”选聘大学生,对大学生“村官”实施合同聘用制管理,初步建立了选聘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长效机制。
据山西省委组织部最新统计,全省现在共有1万名大学生“村官”活跃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乡村干部队伍的重要骨干。初尝甜头的山西计划在“十一五”时期实现每村每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目前,选聘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
在去年和今年,山西两次大批量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干部,吸引了10万多人竞相报名。至今,两次选聘过程的“阳光透明”仍为各方称道。据悉,山西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全省普遍形成了由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这为选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省委组织部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笔试和面试工作都派人进行专门巡视。各市委组织部将报名、笔试、面试的各个环节在本地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整个选聘过程阳光作业,社会反映良好。
在运作模式上,山西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打破了过去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考、计划分配的大包大揽模式,实行了“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新模式。
“这种模式是对干部管理工作改革的创举,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打破了身份限制,端掉了‘铁饭碗’。”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说。山西省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由毕业生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服务期内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只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即可解除合同。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入口要严、出口要宽的思想,极大地激发了用人单位和求职学生两个主体的活力。
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如何留住大学生?山西的做法是,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实现事业留人和待遇留人的相结合。被选聘为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落回生源所在地或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经聘用后,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服务县(市、区)财政负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全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此外,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招录。在此基础上,省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中,有1120人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3人担任村委会副主任,8585人担任主任助理。最近,在全省乡镇团委换届中,一批大学生“村官”被选入团干岗位,成为乡镇干部队伍重要骨干。
作为推进大学生就业和新农村建设智力支持的一项新举措,“大学生村官”计划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开展。
针对过去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规模较小且组织松散,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山西省计划,5年内实现全省每一行政村和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干部”。为此,山西省委组织部采取省里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新模式,“严进宽出”选聘大学生,对大学生“村官”实施合同聘用制管理,初步建立了选聘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长效机制。
据山西省委组织部最新统计,全省现在共有1万名大学生“村官”活跃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乡村干部队伍的重要骨干。初尝甜头的山西计划在“十一五”时期实现每村每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目前,选聘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
在去年和今年,山西两次大批量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干部,吸引了10万多人竞相报名。至今,两次选聘过程的“阳光透明”仍为各方称道。据悉,山西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全省普遍形成了由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这为选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省委组织部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笔试和面试工作都派人进行专门巡视。各市委组织部将报名、笔试、面试的各个环节在本地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整个选聘过程阳光作业,社会反映良好。
在运作模式上,山西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打破了过去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考、计划分配的大包大揽模式,实行了“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新模式。
“这种模式是对干部管理工作改革的创举,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打破了身份限制,端掉了‘铁饭碗’。”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说。山西省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由毕业生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服务期内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只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即可解除合同。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入口要严、出口要宽的思想,极大地激发了用人单位和求职学生两个主体的活力。
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如何留住大学生?山西的做法是,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实现事业留人和待遇留人的相结合。被选聘为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落回生源所在地或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经聘用后,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服务县(市、区)财政负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全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此外,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招录。在此基础上,省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中,有1120人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3人担任村委会副主任,8585人担任主任助理。最近,在全省乡镇团委换届中,一批大学生“村官”被选入团干岗位,成为乡镇干部队伍重要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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