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规定选配县乡干部时优先考虑大学生村官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史传芝

    大学生村官或有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人,在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可被优先考虑。

    县市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将有职位面向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等六部门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此给予了明确规定。

    对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在县乡部门领导班子调整时,可以破格提拔使用。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据悉,自治区于2008年开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当村官。

    意见出台后,今年开始,选聘时将实行“五个优先”,即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懂双语的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的优先、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聚居村任职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