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堵农村选举中的“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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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在农村个别地方的党支部或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不时爆出以走人情为借口的"拉选票"行为;前不久,辽宁省抚顺市城郊的万新村补选一名村委会副主任,一位农民涉嫌以50元一张的价格,收购了12张"选民证"……农村选举中的"黑交易"现象有升级趋势,已到了必须
从源头上予以根除、治理的地步。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处城郊的村支部或村委会权力加大,村支部书记、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有权支配涉及土地的巨额补偿费或出让金,因此,村支部或村委会的选举引人关注,这些职位成了"香饽饽"。抚顺市新抚区榆林街道万新村地处沉陷区,每年抚顺矿务局会给村里30万到40万元的青苗补偿金,另外,村委会副主任职务以上的村干部,区财政还给发工资,每月一千来元。"村委会副主任"这一职位不高的"村官"在当地有着相当大的诱惑力。
万新村在去年就空出了"村委会副主任"一职,今年11月17日开始正式民主选举这一人选。首先对候选人进行选举,结果岳某、丁某成为候选人。村民站成两派,为各自候选人拉选票的行为在悄悄进行。遗憾的是,为了帮助心目中的候选人如愿当选,个别老百姓竟然公开以最低50元一张的价格收购"选民证"。
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掌握:万新村五队一位村民卖出"选民证"12张,共获利600元钱,每张"选民证"50元。涉嫌收购"选民证"的是受人指使的另一位农民,绰号"小三儿",他在被纪检、监察部门问询前消失了。
这一倒买倒卖"选民证"的风波暴露了基层选举中的深层次问题,最主要表现在两大漏洞:首先,"选民证"提前在老百姓中间发放,给一些人做手脚创造了机会;其次,由于受场地条件等限制,缺乏集中统一的公开投票场所,代写代投现象比较普遍,真正的民意得不到体现。
杜绝农村选举中的"黑交易",还必须严格选举程序。选举时,要强调有选举权的村民带上选民证,替人投票的要有委托证。另外对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在反思抚顺市万新村选举事件的教训时,参与调查处理的纪检、监察官员承认:"在选举资格认定上,应该严格把关,发放'选民证'时不要提前,最好能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选举场所和选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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