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
来源:福建人才联合网
作者:佚名
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制,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应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最低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
选聘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选聘生到村任职服务期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服务期满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录用为选调生,纳入当年选调生计划,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其中法律专业的选聘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如本人自愿、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在村任职;少数未录用为选调生、也未继续聘任在村任职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择业、创业。选聘生管理、待遇和保障政策按《福建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相关连接】
福建省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2010年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 250名选调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2月20日24时,2010年2月7日下午2:00-5:00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考生须在下午1:40前入场。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答卷时间为180分钟。
http://www.54cunguan.net/fj/xuanpin/200911/16639.html
延伸阅读:
- 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答网友提问 涉及到大学生村官 (2009-09-02)
- 福建省将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2009-09-02)
- 福建省委组织部在武平召开大学生"村官"座谈会 (2009-10-29)
- 团福建省福州市委召开大学生村官座谈会 (2010-02-05)
- 福建省建立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流动机制 (2010-06-25)
频道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