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组织部:深化大学生村官的考核考察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福建省委组织部
    为确保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近四年来,福建省坚持参照招考公务员办法,结合选调生选拔,采取省里统一组织考试考核,用翔实的考量依据来保证大学生村官选聘质量。主要做法是:

  一、集中考试选拔。为确保把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大学生村官队伍,该省采用了统一考试考核的方式来做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一方面,统一组织宣传。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选聘实施方案,把中央下达的选聘计划分解到各地市,再由各地市分解到各县区,并由省里统一发布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另一方面,统一考试阅卷。前两年,在选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我们对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统一集中举行考试和评卷。2011年以来,随着大学生村官选聘人数翻番增多,考试改为由各设区市分设考场,由省里统一命制考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考试评卷后,按计划数与选录数1:2的比例,在参与考试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定考核人选。

  二、深化考核考察。为了能够全面、真实、具体地了解毕业生情况,我们将大学生村官选拔培养需求与高校学生特点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评。一是量化指标。设置了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学生干部职务、获奖情况和其他工作能力五项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的依据。二是个别谈话。通过面谈考察毕业生应对、思辨、表达能力和思想水平,尤其是到基层一线工作的真实意愿。三是综合分析。务求通过深化考核,对把握人选考量做到有据可依,组织上检验也能有据可查。

  三、加强联动协作。采取省、市、县及相关高校联动协作的方法,对每年的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考试入围人选一并组织实施考核。省委组织部牵头从地方各级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5-6个考察组,指定本部一名正处级干部担任组长,分为省外、省内高校两个批次,按地域相近原则划分各组的考核任务,分别到有关高校同时对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人选进行考核。为促使各有关高校能与地方衔接联动协作,在考核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地市进校实行考核,方便各有关高校集中精力和人员配合考核工作。

  四、健全充实信息库。在深入高校进行实际考核后,将考核和考试情况梳理分送各地市,先由各地市按照多于选拔计划数10-15%的增量(增量数备用流失),对人选的考试和考核情况统筹起来比对衡量,并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优先择录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选拔原则,以及适当男、女结构比例的选配要求,从中研究提出拟选录建议人选。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省委再作汇总梳理分析、统一审核把关,报经省有关部门领导联席会议和本部部务会议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