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万山特区构建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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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日前,万山特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几易其稿的基础上,从任职管理、合同管理、政策待遇、培养使用等13个方面,研究制定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共13章53条。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系非公务员身份,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占村干部职数;聘用期间,必须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严格履行职责,重点抓好发展村级经济、加强基层党建、改善村容村貌、搞好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与此同时,为了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还建立了八项制度:  

    一是建立任职管理制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3年聘用合同或签订3年聘用合同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由组织人事部门上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大学生“村官”可把人事档案转到特区人事部门免费代理;有意竞选村干部的,大学生“村官”的户籍必须迁入任职村;是中共正式党员的,由乡镇党委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可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党小组长;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由乡镇政府任命为村委会主任助理,可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  

    二是建立岗位教育培训制度。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特区、乡镇基层干部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及计划,特区、乡镇每年举办1期以上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班,传授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其到外地或本特区范围内的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学习,每年每名大学生“村官”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是建立驻村日记制度。驻村期间,每个大学生“村官”必须携带特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村(居)干部民情日记本》,定期深入各党小组、村民小组走访调研,详细记录工作的内容、进度、成效等,形成完整的驻村日记,做到周汇总、月总结、季汇报。  

    四是建立日常考勤制度。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其它任何单位均不得“截留”,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不能把大学生“村官”“秘书化”;大学生“村官”必须每天8小时驻村服务,确因特殊情况请假3日以内的,要所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同意;1周以内的,需经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签字同意;超过1周的,需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是建立定期“双向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底,大学生“村官”必须向特区组织人事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村民代表、全村党员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凡不合票超过3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不到10%的,一律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六是建立管理工作报告制度。特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挑选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干部,“结对”帮扶每个大学生“村官”,定期与不定期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每个季度,特区组织人事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要听取1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及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向特区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处理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及建议;各乡镇党委、政府应及时向特区组织人事部报告对涉及大学生“村官”有影响的突发事件,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七是建立政策待遇保障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生活,为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项目等方面的帮助;按每人每月1256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全部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保险,每年分别按每人5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条件成熟的,可竞选村“两委”委员、村支书(主任),也可选拔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全部享受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八是建立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责任状,明确其年度工作职责、任务及实施进度。每年,特区组织人事部门与乡党委、政府负责其定期考核,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负责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占60%,定期考核占40%。凡当年被评为“优秀”的,可参与特区、乡镇“十佳优秀村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评先选优活动,也可通过“公推直选”进入村村“两委”班子,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列入乡镇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