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可提代偿申请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田明

  河南省各地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村官注意了,10月2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10月31日前(含),凡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大学生村干部,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

  据悉,申请时,大学生村干部要递交加盖各有关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1月15日前,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对毕业生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核。12月10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据此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需求。

  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下载(网址:www.haedu.net.cn)。省教育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代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代偿资金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本报记者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