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翟娜娜 乡村的形象大使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吕英民
“我们赵东村是著名的书画之乡,从老人到孩子几乎个个都是站起来能写,坐下来能画……”10月28日,当我们来到河南省辉县市赵固乡赵东村参观时,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热情洋溢的讲解,大学生村官翟娜娜让人顿觉眼前一亮,“大学生村官,乡村的形象大使。”
  同行的辉县市委宣传部的同志介绍,今年,该市以公选的方式选拔了531名大学生村官,实现了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翟娜娜就是通过公选脱颖而出的。
  今年5月底,毕业于安阳师院的城市姑娘翟娜娜任赵东村主任助理。走马上任,她才感到胜任村官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简单。
  从数百公里外的城市洛阳到这里的农村,她说,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和乡亲们融合。一开始,她就卷起了铺盖在赵东村安了家,吃住在村里。闲暇时,和乡亲们叙家常、唠嗑是她的融合方法。而收玉米和禁烧时,她和乡亲们一起劳动,了解乡亲们的所思所想,赢得了乡亲们的信任,对这个热情开朗的城市姑娘刮目相看。现在,乡亲们看她一人驻村里,常请她去吃饭,她说,听到乡亲们喊她,“闺女,到我家吃饭吧。”心里就暖洋洋的。在10月28日的村委换届选举中,在624张有效票中,她获得了572张选票,以高票当选村委会副主任。她说,她有一个梦想,“就是用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为乡亲们多办一些实事。”
  (注: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只有本村“村民”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河南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于2001年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尽村民义务的限制。”因此,翟娜娜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属于合法当选。——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