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完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政策
要坚持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规范选拔对象,完善聘用、后续保障等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扩大“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范围,选派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农村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岗位工作。
从2009年起,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的选拔条件统一调整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大连籍毕业生和在连高校以及农村发展紧缺专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三市和长海县的选拔条件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其他地区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120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到本市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所需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到其他地区工作的,所需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
各有关区市县要按规定为选派大学生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满2年,经所服务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考核合格,可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区市县开展的“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可参照上述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各级政府要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和购买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城乡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调查分析、维护权益、调解纠纷、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文化、农林水技术推广等。其中,对安排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上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可按规定的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工资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要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2009年,重点组织实施 “一个乡镇一名农学类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乡镇卫生院一院一名医学类本科生计划”,鼓励各区市县积极开展“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进一步扩大选派到城乡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数量。
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提供保障。认真落实县、乡机关定向招录选派大学生政策,建立面向县、乡机关公开选拔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制度,为选派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加大市直机关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从2009年开始,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考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节选自大连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金融办等13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 辽宁优秀大学生村官 可进千个乡镇领导班子 (2009-06-16)
- 李源潮:10万高校毕业生将农村任职 意义重大 (2008-03-23)
- 李源潮: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一线是成长的正确选择 (2008-04-01)
- 阜新市组织部长:大学生村官应了解农村 熟悉农业 贴近农民 (2008-12-22)
- 张文岳骆琳看望辽宁省首批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 (200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