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大学生村干部”
选聘工作的通知
安组通字[2007]49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开发区党工委:
2005年、2006年全市共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700名,目前在岗1658名,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0.4%,全市尚有1628个村未配备“大学生村干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5〕20号)、全省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 座谈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现就做好2007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任务和选聘对象
2007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000名,按缺额比例分配到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任职。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时间
2007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前基本结束。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从2008年1月起到岗工作。
三、选聘程序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2007〕15号)的规定,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各县(市)符合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到所在县(市)人事部门报名。市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市人事局报名。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2、资格审查。市、县(市)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填写《安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汇总后报市人事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复审、认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其所报县(市)考生笔试成绩最高分计算。
3、笔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全市统一命题,各县(市)分别组织实施。
5、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工作由各县(市)组织实施。
6、体检。所有考察对象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组织实施。
7、确定拟选聘对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四项内容综合分析比较,由县(市)确定拟选聘对象,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8、公示。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对拟选对象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采取“双向选择”与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任职岗位,与任职所在乡镇签订聘用协议。
10、培训上岗。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各县(市)组织实施。
四、任职和待遇
“大学生村干部”任职及待遇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2006〕1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阳市选聘第二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组通字〔2006〕47号)执行。同时,从2008年1月起,适当调整“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第一年的生活补贴标准不变,按安组通〔2006〕4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工作一年之后,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安组通字〔2006〕4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第三年每月再增加100元。前两批“大学生村干部”,从2008年开始增加100元补贴。“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暂不调整,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险办法,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必要的社会保险。
“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和保险金补贴,仍按市、县、乡4:4:2比例负担。对选聘数量较多、财政比较困难的滑县、内黄县给予适当倾斜。从2008年1月开始,对滑县、内黄县“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及保险金补贴,市、县、乡三级负担比例调整为5:4:1,其他县(市、区 )负担比例不变。
在招录公务员时,按省里的原则对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干部”加3分,国家、省有新的加分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市、县(市、区)在招收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被录用者,任“大学生村干部”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对于贡献突出、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提拔为乡镇副科级干部。同时,对于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任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大学生成长、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措施,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干部”的选聘、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干部”制度,为“大学生村干部”开展工作、干事创业予以支持和帮助。
各级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2007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政策,设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培养树立“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不断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事局
安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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