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收入乡镇工作"大学生村官"助学贷款财政还

来源:天健网 作者:佚名
    政府鼓励大学生村官留在服务地就业!今天,记者从大连市人事局获悉:为做好大连市统一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期满“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留在服务地就业。《通知》指出,大学生村官就业服务工作要坚持“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面向市场多渠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大学生村官就业,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采取措施积极促进大学生村官就业。

为鼓励期满大学生村官留在服务地就业,《通知》对期满大学生村官合同续签、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使事业单位优先招聘大学生村官的政策落到实处,《通知》对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大学生村官编制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通知》还围绕未就业大学生村官的就业帮扶、期满大学生村官助学贷款代偿、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提出优惠政策:凡是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未实现就业并需要就业帮扶的,可到服务所在地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各服务中心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推荐等服务措施,帮助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实现就业;对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申报的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可优先安排入驻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订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