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出台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 两年不称职解聘

来源:潍坊晚报 作者:毛德春
   为有效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山东省安丘市日前制定了《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每年两次对全市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评估,实行末位问责,以此调动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奉献农村的积极性。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共十个小项进行考核,每个小项各占10分,主要包括深入基层情况、承担工作完成情况、发展经济情况等,其中,对所驻村居、社区承担工作、做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发展经济、支持两委班子工作有突出或较大贡献的,或创业成效明显的实行加分奖励,区别情况分计1-10分。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一般性考核由各镇街道负责考核、折算,组织部做好把关、监督工作,民主评议和加分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列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干部群众中间形成较坏影响的;(2)拿村官当“跳板”,一心准备考研或公务员,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的;(3)不思进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为所驻社区、村居班子工作带来较大被动的;(4)不注意保持良好形象,廉洁自律方面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的。

    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称职层次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镇街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等次的,考虑解聘。(记者毛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