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察右前旗促进大学生“村官”创先争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内蒙古察右前旗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创新培养机制,完善激励措施,加强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了大学生“村官”的健康成长。
建立跟踪培养制度。由旗委组织部、乡镇、村为全旗22名大学生“村官”各明确一名具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综合素质较高的党员干部作为培养联系人。旗委组织部派出4名联系人负责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辅导和信息、技术、资金支持。乡镇派出7名联系人负责安排好大学生的食宿,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重点为大学生“村官”传授做好农村工作、当好基层干部的实践经验。22名村党支部书记对大学生“村官”手把手“传、帮、带”,指导他们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研究。
建立培训制度。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计划,通过开展调研、办班培训、个人自学、实践锻炼等形式,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主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为基础,以党在“三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群众工作、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的重点培训,为大学生“村官”做好农村工作打好了基础。全旗为三批大学生“村官”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批次。
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各乡镇定期组织召开大学生“村官”座谈会,让大学生“村官”交流学习收获,畅谈工作体会,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到目前全旗各乡镇共举办座谈会12次。
建立考核评议奖惩制度。乡镇党委每半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现实表现,年底对他们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由大学生“村官”向乡镇党委、村“两委”干部、群众和党员代表进行述职,接受村民代表和党员的评议,由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共同审定评议结果,报旗委组织部备案,作为旗委评优、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2010年有2名大学生“村官”被旗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有1名被选拔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曹东升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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