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作者:佚名


  (一)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1、在嘎查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2、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3、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待遇。


  4、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选聘期满,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2、三年之内具备“选调生” 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三年之内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公务员应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


  4、三年之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派遣证,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7、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经苏木乡镇党委初审,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可申请延续一个服务期。


    内蒙古大学生村官考试教材及试卷:http://www.54cunguan.net/book



    【相关连接】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http://www.54cunguan.net/nmg/xuanpin/201005/19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