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时评 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支持不可少
四川省委组织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这项措施在全国尚属首创。(11月14日《成都晚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为了把这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做实做好,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如中央有关部门规定,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补贴按照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给大学生“村官”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对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有的省还规定:村官任职2年后可以报考中央、省级公务员,并且可以在报考省级公务员加五分并优先录取。在报考省内大学的研究生可以加十分并优先录取等。
上述优惠政策固然对鼓励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扶持他们自主创业显然不够。而《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今年3月份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有21。6%的人选择“自主创业”。有专家预测,新一轮基于严峻就业形势而掀起的“大学生创业潮”,其浪之高将超过前两次。
虽然自2002年首次在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众多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明确规定了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资金、税费、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但目前各种创业政策缺乏整体性。难怪不少大学生都说:“虽然国家出台诸如小额贷款、税收等创业优惠政策,但是到银行、税务等部门咨询,人家都说不知道有什么优惠,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了。
殊不知,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实现就业的有效渠道,但对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缺乏启动资金是创业困难关键所在。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银行普遍加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这更增加了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融资的难度。
这次四川省委组织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的指导意见》,将大学生村干部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放大到5万-10万元,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这对解决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无疑是雪中送炭。建议设立国家、省市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鼓励大学生在担任“村官”期间进行自主创业。并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培植工程,为经过论证的项目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要利用县工业园、乡镇工业集中区、村级创业点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孵化基地,免费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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