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委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政策含金量高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仇春川
    近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发展,引导另行择业,支持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5月25日人民网)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农村基层是青年学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的最好课堂,也是我们党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的重要阵地。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确定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迫切需要一大批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稳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强“三农”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要求,以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注重管理服务,落实相关政策,可以说,从组织层面讲,改善了村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帮助大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择业观念、形成了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大学生“村官”也都能够脱下学生装,换上工作服,从“泥腿子”、“田秀才”做起,利用所学知识和专业特长,积极为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选聘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这次中组部等13个部委出台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的政策“含金量”高。当前,一方面金融危机的阴影还未完全消除,我国社会就业环境总体上还存在较大压力,大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依然未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党的十七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使农村改革发展正处于难得的历史机遇期。从中组部等部门出台的“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发展,引导另行择业,支持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看,为大学生“村官”量身定做的政策,“含金量”很高,必将为任职大学生自主择业、个人创业、灵活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彻底打消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为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广阔的天地努力工作、建功立业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