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各项机制对大学生村官应当加强培养力度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海涛
  湖北省2012届大学生“村官”已经全部上岗。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是党政干部培养年轻干部的后备人才,也是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源头活水,必须加强培养使用。大学生面对农村广阔天地如何尽快进行角色转换,如何让这些大学生们“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等等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要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引得来”是前提,“留得住”是基础,“用得好”是关键。

  完善大学生“村官”选拔聘用机制。“选准”是“用好”的基础,要在把好大学生“村官”的入口上,做到三点:一是扩大选聘主体。为使大学生“村官”的选用更好符合基层的实际,在实施选聘工作的过程中,既要以省级统一选聘为主,同时要以市县(区)自主选聘为辅,扩大基层的自主选择权,使农村的实际需求与大学生的专业技能相对接。二是实行双向选择。把个人愿望与组织需求结合起来,实行大学生选择任职村与任职村选择大学生的双向选择,以免出现“入错行、选错村、来错人”的现象,实现“两情相悦”。三是实行定向选聘。在开展选聘工作之前,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需要实行“限专业选聘”;为使大学生“村官”能尽快融入角色,本着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还可实行“限区域选聘”。

  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机制。“管得好”是“用得好”的前提。一是要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基础上,完善岗位培训、目标考核、定期汇报等制度,使村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三帮一联”制度。明确镇党委书记“帮教”大学生村官的第一责任人,使他们尽快吃透镇情、村情,进入角色;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是“帮带”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联系人,要把他们时刻带在身边,通过言传身教,尽快掌握农村工作经验;要求不同镇、村的 “村官”结对“帮助”,特别是在大学生任职村的安排上,今后要实行“抱团”进镇,在一个镇里安排多名“村官”,使他们有“团队”的感觉,生活互相帮助,工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同时要采取大学生村官联组、联农户的办法,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增长才干。三是要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参与,要建立由组织、宣传、共青团、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学生“村官”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集体研究、统一组织,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避免政出多门。

  完善大学生“村官”激励保障机制。激励保障是保证大学生“村官”留得下、呆得住的保证。一是要提供良好环境。保证大学生“村官”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人身安全。二是落实保障待遇。对中央、省市下拨的各项补贴,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理顺补贴发放渠道,同时县、镇、村根据实际,适当给予补贴,保证待遇落实。三是疏通 “村官”的出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鼓励他们通过法定途径担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推荐他们通过招考进入县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对不愿留在农村的,积极引导他们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四是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实际,利用“扬帆计划、青年创业计划”和省级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等平台实现自主创业,组织各类专家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信息,协调职能部门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小额创业贷款,使他们在创业的道路上实现自身的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