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举措新办法给大学生村官传递出正能量

来源:中管组织人事报 作者:董欣卫

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纵观《意见》的各项新举措、新办法,给全国20万在岗大学生村官传递了更多正能量。

健全保障机制,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对于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新聘任大学生村官来说,尽管有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满腔热情,也不免对自己能否获得必要的保障有所担忧。《意见》的出台着实为大学生村官打消了后顾之忧,“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落实各类保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一系列健全保障机制的新政策让大学生村官更能安心下到村里去。

鼓励干事创业,使大学生村官“待得住”。大学生村官来到农村,怀有干事创业的激情,若没有相关政策的扶持,也难以“施展拳脚”。《意见》在鼓励干事创业方面颇费笔墨,既包括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资金支持、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又包含针对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采取的激励政策等。各项新规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干事创业,使他们能够待得住。

加大选拔力度,使大学生村官“干得好”。有奔头才会有干劲,有干劲才能干得好。《意见》提出了在考录公务员、选调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等方面的新举措,对广大大学生村官无疑是一针“强心剂”。而其折射出的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必将督促大学生村官更好地服务农村。

促进有序流动,使大学生村官“流得动”。《意见》提出,要加强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建立健全组织引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引导大学生村官多样化发展,实现有序流动。通过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各类组织机构定向招聘、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鼓励继续学习深造等多种渠道,为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