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角色定位待“升级”

来源:半月谈 作者:周倍良
    随着中组部作出5年内招聘10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的决定,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就业的政策与措施,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开始来到农村这片古老而又散发着生机活力的土地上播撒青春的种子,扬起理想的风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广阔天地中锻炼成长。

    大学生作为知识和先进文化的代表,来到农村,一方面在学习、吸收农村地方性知识的过程中,在社会的大海洋中,完善、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与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结合农村的实际,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和许多可喜的变化。有的充当农业技术员,带领农民发展致富;有的搭建现代信息平台,创新农村发展模式;有的担任农民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权益;有的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随着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他们越来越受农民群众的欢迎,成为新农村生产建设第一线的重要生力军。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目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的作用还主要停留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表面层次,没有进入到深层领域。用农民的话说,就是在给农民创造“干货”——经济实惠方面还比较少,而且离当初这项制度的设计初衷——培养一批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的新型农村干部也尚有差距。

    大学生村官如何融入农村发展现实?在高校教育模式下的当代大学生所接受的主要是现代知识,面向的是城市文明(当然也存在着农林院校的例外情况)。其知识背景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择业农村必然存在着知识、技能和观念的一个重新更新与完善的过程,甚至还有某种现实与理想的碰撞,比如心态的平衡、专业上的冲突,资源与条件的欠缺等。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到农村就业首先面临着适应这块土地的问题,即在农村能否融得进去、待得下去、发挥出作用。

    大学生村官如何对自己进行角色定位?当前,大部分省份对大学生职务的正式定义一般为“助理”角色(村支部书记助理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而且在服务的3年期限中,这种身份都是恒定不变的。这种不是那么有分量的身份定位,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村官地位的尴尬和在农村发展建设中的边缘化。一些村官就曾颇为自我嘲讽地概括自身工作为“跑跑腿、打印材料、沏茶倒水”。在实际工作中,相应的职权和资源比较欠缺,而且一般被本土村干部牢牢掌握不愿撒手,使得大学生村官有了想法也难以付诸实践,更难得到带领一方老百姓发展致富、轰轰烈烈搞建设的机会。

    要真正造就一支在新农村建设中留得下、用得上、起作用的大学生村官队伍,让他们的知识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是当务之急。

    首先建立起多元的进入机制。当前,大学生村官职务的定位大都确定为单一的助理身份,而且恒定3年不变化。这不利于大学生村官的成长锻炼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可以建立起多元化的进入机制,丰富大学生村官职务,可根据不同情况选聘担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经联社社长等职位。当然相关的具体操作措施要细化、要规范,比如可以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在校学生工作的表现、将要任职村的党支部大小等情况作出多元化的选聘。其实这种实践在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实行,比如河南和山东等省份。

    其次建立起活性的晋升机制。3年的时间并不短,很多大学生村官能够在这个过程很好地适应农村,得到很多的成长和锻炼。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将他们的身份恒定地确定3年不变。可以建立起活性的晋升机制,根据大学生村官在实践锻炼中的表现酌情作出相应的晋升与提拔,赋予一部分表现优秀、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真心为农村发展作贡献的青年相应的职权,为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条件。

    最后建立起村、镇结合的锻炼机制。大学生村官适应能力强、学习速度快。3年的时间将其限定在某个固定的村,对其全面成长是个限制。因此可以建立起村、镇结合的锻炼机制,即让大学生村官在村子工作一段时间后,抽调到乡镇一级部门锻炼,让其不再局限于某一个村子的范围吸收“养分”、建设新农村,而能够站在更高的高度思考、从事新农村建设。(全国首届十佳村官 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生 周倍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