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待遇“一补、一提”相得益彰

来源: 作者:沈宏胜
    29日,中组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傅思和在我武汉调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时透露,今年,中央将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待遇,进一步调动其带领农民致富的积极性。(2009年1月30日《长江日报》)

  在春节前夕,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包括网络传媒,都对中央加强县委书记的培训和培养,进行过集中报道,很显然抓好基层这一“领头羊”的工作,不仅事关梯队的建设与培养,而且对我国今后的建设、改革、发展起到关键之作用。

  之后,传来消息,临近春节,中央组织部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为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提供必要保障。

  现在,又获消息,中央将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提高待遇,并且将通过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四大机制,突出抓好全国60万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一补、一提”,在笔者看来“相得益彰”,“补”,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锻炼和实践中,感受组织的关怀,脚踏实地为农村建设与发展尽心尽职,干好事业;“提”,激发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说明中央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说明对在基层工作的同志的亲切关怀与厚爱!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组织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为大学生增加“补贴”和将要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提高待遇中,体现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既让干事的人,干好事、干成事,又要让干事的人不吃亏。党和政府能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收入,能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能把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好,那么,为大学生村官和党支部书记增加“补贴”、提高待遇,不更温暖与和谐吗?

  也许,有人会说,在农村已经有村一级的干部,因贪污腐败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再为他们增加补贴和提高待遇,不是更助长了腐败?就像被人们热议的高收入和“高薪养廉”等问题一样,党和政府已经为政府官员提高了收入待遇,可还是有贪污腐败的案件发生,有的官员贪婪之心,令人扼腕、痛心。

  其实不然,为大学生村官增加“补贴”和将为村党支部书记提高待遇与提高政府官员的工资收入是两码事,不能同日而语。因为大学生村官和村党支部书记都在基层一线,与群众直接接触的人,人民群众的所想和遇到的困难,他们是第一个见证人,而官员直接与群众接触的就少,只能是间接的,所以为大学生村官增加“补贴”,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在基层工作人的关怀,特别是春节期间为大学生村官增加“补贴”,犹如“雪中送炭”。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提高待遇,说明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