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 实现大学生村官能进能出

来源:渤海早报 作者:张永琪
      如今大学生村官在全国已普遍实行,多的已实施两三年,少则才刚刚开始,还未暴露出类似广西这样的问题。但凡事早谋划早应对才会早主动,待到像广西这样问题已严重凸显了才来解决,付出的代价就会加大。

  目前许多地方的规定是,大学生村官在3年聘任期内,拿接近于乡镇一般干部的报酬,县区和乡镇等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大学生村官可获加分,优先录用。有的被提拔担任行政村党政一把手,留在了农村,完成了实际就业。尽管如此,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无法消化,在其任职期满后需要另想办法。地方若只想延长聘任期,但并不打算帮其实现根本就业,在村官助理的位置上就不宜过长,待到任职10年才“一脚踢开”,这也违反国家劳动就业法。

  这就需要建立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实现大学生村官能进能出,始终保持其旺盛生机活力。比如,大学生村官在结束了3年聘期,如果考不上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录用,又不能提拔担任村官正职留在农村,那么就要有条件地让其退出村官序列。其受聘期间应视为工龄,由所在地帮其购买养老保险,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在解聘辞退时,按其村官年限给予不低于其实际收入的补偿。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大学生村官,许多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而且他们还是培养乡镇干部的重要渠道。地方政府应该从长谋划,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并帮其消除后顾之忧。(张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