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期满大学生“村官”享受就业帮扶
来源:中国人事报
作者:佚名
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促进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提出了促进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18项政策措施。
对已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期满时,本人申请留任的,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期限为本届期满。对其他自愿留村服务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
对有自主创业意向的期满“村官”,青海有关部门将免费为其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资金支持等创业服务。同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基金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帮助其自主创业。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并自愿通过提高职业教育技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应免费为其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意向但缺乏相应技能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免费为其开展1至2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每年选择部分有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按有关规定给予岗位补助和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见习期满,优先选择见习生就业,期满仍未能就业的,进入市场自主择业。鼓励企业招用服务期满的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按照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政策,企业可申请享受1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助。同时,可按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希望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大学生“村官”,青海规定,省、州市地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拿出不低于70%的职位面向到基层服务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县市区每年要从自然减员空出的事业编制中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公开招聘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大学生,70%的职位面向到基层任职服务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对希望接受再教育的期满“村官”,青海的优惠政策包括“到基层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省内院校硕士生,将加分优惠政策延长到5年内”等。(通讯员 青 组)
对已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期满时,本人申请留任的,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期限为本届期满。对其他自愿留村服务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
对有自主创业意向的期满“村官”,青海有关部门将免费为其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资金支持等创业服务。同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基金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帮助其自主创业。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并自愿通过提高职业教育技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应免费为其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意向但缺乏相应技能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免费为其开展1至2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每年选择部分有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按有关规定给予岗位补助和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见习期满,优先选择见习生就业,期满仍未能就业的,进入市场自主择业。鼓励企业招用服务期满的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按照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政策,企业可申请享受1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助。同时,可按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希望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大学生“村官”,青海规定,省、州市地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拿出不低于70%的职位面向到基层服务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县市区每年要从自然减员空出的事业编制中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公开招聘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大学生,70%的职位面向到基层任职服务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对希望接受再教育的期满“村官”,青海的优惠政策包括“到基层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省内院校硕士生,将加分优惠政策延长到5年内”等。(通讯员 青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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