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期满大学生村官全部分流安置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刘海彦
西宁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调查摸底、逐人建档,宣传引导、强化培训,预留岗位、分流安置三项措施,实现了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100%分流安置。

  从今年年初开始,市委组织部针对年内即将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分流安置工作,多次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与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心理、想法,对每名大学生“村官”的个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人建立档案,对个人特长、工作情况、培训情况、创业就业意向等情况记入档案,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促进分流安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各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着眼于大学生“村官”素质能力的培养,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培训,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关于大学生“村官”管理、待遇、分流方面的政策规定出台后,及时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传达学习,通过举办大学生“村官”上岗前培训、农业农村工作技能培训、自主创业能力培训、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录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村官”的素质和能力,尤其在每次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各区县都举办相关培训班,为大学生"村官"进行考试前培训、指导,促进了大学生"村官"实现多渠道就业。至目前,全市2006年续聘和2007年选聘的182名大学生"村官"中,通过参加各类应聘考试、自主择业等途径共有107人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其中16人考录公务员,27人考取选调生,19人考取事业单位,3人考取特岗教师,2人考取银行系统,2人被企业聘用,3人聘用为见习生,1人考取基层工会工作人员,34人自主择业。

  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就业分流情况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多次召开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全员分流。各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拿出了分流方案,提前预留了见习岗位、临聘岗位、续聘村官岗位、部分非公企业岗位等四种岗位安置分流大学生"村官",并积极落实。至目前,全市服务期满未分流的75名大学生"村官"中有1名任村支部书记尚未到期,28名被聘用为见习大学生,3名被聘用为乡镇政府助理工作人员,4名被生物园区非公企业聘用,39名继续聘用为大学生"村官"。(作者:刘海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