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陵县 十项制度激励大学生村官建功新农村

来源:延安日报 作者:高慧民 姜军

    今年以来,黄陵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十项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热爱基层,奉献基层,建功基层的热情。

      一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专制专用“制度,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不得随意留用或借用。二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例会制度,乡镇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汇报,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目标管理制度,村两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干部三年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与大学生村干部签订目标任务书。四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结合村两委班子年终述职,大学生村干部每年底要在乡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党员及乡镇党委述职,接受评议和监督。五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记制度,逐日记录工作计划、进度、成效等。六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考勤制度,每月出勤不少于20天或全年不少于240天,做到乡建档、村签到、月考勤。七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检查通报制度,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检查结果随时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八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县乡两级大学生管理办公室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档案,实行专人登记,追踪管理。九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联系制度,县级包乡镇领导联系一至两名大学生村干部,每名大学生村干部都有一名乡镇领导联系。十是实行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管理不力,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大学生村干部长期不在岗或兼职或长期外出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