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立五项制度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是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源头活水。2006年以来,山西省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的实际出发,连续选聘了28782名大学生村官,覆盖了全部行政村。在今年的市县乡换届选举中,有3866名大学生村官得到基层的高度认可,被依法选举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在岗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7.8%。其中:党代表2819名,市党代表20名、县党代表395名、乡镇党代表2404名;人大代表968名,市人大代表16名、县人大代表170名、乡镇人大代表782名;政协委员79名,市政协委员1名、县政协委员78名。
山西省这么多大学生村官积极参政议政,是省委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力度,坚持实行 “五项制度”的直接结果。一是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省市县乡都成立了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构建了“五级联动、分工负责”的立体领导模式,做到了有人管事。省里还专门编写了《与大学生村干部谈心》一书,作为工作教材免费发放给每一位大学生村官,对他们履行好岗位职责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实现严格考核制度。制定了《山西省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对大学生村官总体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办法进行细化,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44名大学生村官由于长期不在岗、在外兼职从事其他工作等原因考核不合格被依规解聘。三是实行创业激励制度。全省市县两级共设立创业资金2.28亿元,确定了11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基地和 6类25个实践基地,提升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能力,有4023名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带动了117871户农民增收致富。去年10月,省委对10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行了隆重表彰,有11名因创业成绩突出被授予“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四是实行有序流动制度。除按照中央规定拿出一定比例定向考录省市县公务员外,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规定,乡镇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注重从在职的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录用比例要占到整个录用计划的70%以上,其中录用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得少于70%。截至目前,有2580名大学生村官被录用为公务员,有2972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储备了一大批来自农村基层一线的后备人才。五是实行选拔使用制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依法竞选村“两委”班子成员,有5959名担任了村 “两委”班子成员,其中225人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方面积极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在今年乡镇换届中遴选了153人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极大地改善了乡镇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活力。
除了实行培养使用“五项制度”外,山西省还十分注重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宣传引导。省委组织部为大学生村官免费订阅了《大学生村官报》,并在《晋组信息》、三晋红e网和《山西青年报》创办了大学生村官专栏和专版,各地创办大学生村官报刊杂志52种,发放面基本覆盖全省大学生村官,为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交流和工作交流搭建了有效平台。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在组织大学生村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比学习,争做现代知识的传播人;比能力,争做科技推广的带头人;比创业,争做市场经济的闯路人;比形象,争做文明创建的引领人;比奉献,争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的新路子。(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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