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方案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为引导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后有序流动,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成长成才,根据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议、中组部等十三个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从我省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留骨干力量,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人才,激励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成长成才,保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充满活力、持续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竞争择优相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相结合,严格考核和政策激励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流动途径和具体措施
 
    (一)留任村干部
 
    1、竞选村 “两委”(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主干或成员。服务期满、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鼓励他们积极竞选村 “两委”主干或“两委”成员,同时纳入大学生村干部和普通村干部队伍管理。
 
    2、继续聘任留村任职。服务期满、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没有当选 村 “两委”主干或成员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申请继续留村任职,纳入2010年新选聘计划,续签1年的聘用合同。
 
    (二)考录公务员

    3、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认真落实两个70%的考录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干部积极参加定向考录,面向乡镇就业。
 
    4、考录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鼓励大学生村干部面向社会,积极参加各级各地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并落实好加分政策。
 
    5、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根据各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或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中,采取竞争方式选拔一批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自主创业
 
    6、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创建或参与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发展的专业经纪人。
 
    7、加入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管理队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大学生村干部牵线搭桥,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自己到村任职所积累的经验,积极投身于各类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建设,成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专门管理人才。
 
    8、成为乡村企业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利用有关部门给予的扶持政策,以入股、应聘等形式,参与创办乡村企业,成为乡村企业的管理人。
 
    (四)另行择业
 
    9、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要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落实有关的考录政策。同时,要结合实际,按照中央提出的县以上事业单位选拔工作人员,各专门项目人员不低于40%的比例要求,制定出台招聘政策。
 
    10、到国有大型企业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协调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从国有大型企业人才需求出发,拿出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招聘。特别要利用煤炭资源整合等有利时机,为一些有专业特长的大学生村干部创造条件到企业工作。
 
    11、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协调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实际出发,拿出专门职位,结合大学生村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实践经历,进行双向选择,为中小企业选择人才和大学生村干部就业搭建平台。
 
    12、到社区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尤其是市辖区及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从社区工作的实际出发,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到社区工作,担任社区工作者。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竞选社区干部。

     (五)继续学习深造
 
    13、报考研究生。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研究生统一招考,落实好加分政策。凡是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考生,招生单位应尽量予以录取,报考单位确定不能录取的,可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
 
    14、定向招考研究生。教育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支持高等院校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考一批熟悉农村、城建等方面专业的研究生。
 
    三、具体政策和有关要求
 
    一是实行分类报酬待遇。对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允许在享受大学生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基础上,发给同级村干部报酬。留村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补助及各类保险、津贴、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均按当地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加强对留村大学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在大学生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实行合理流动政策。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结合实际,会同联席会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研究制定本地大学生村干部的具体流动政策。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大学生村干部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可以合理流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在本市范围内流动要经过市委组织部批准。

    三是实行考录加分激励政策。对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或受到过省市有关部门和县级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适当照顾。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和研究生考试加分等政策。
 
    四是实行优先使用创业资金制度。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干部,要在创业资金使用上给予倾斜,支持和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各级组织、人社、民政、农业、林业、扶贫、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研究开展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信息咨询、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创造条件。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资金的使用办法,建立担保、贴息、补助等具体制度,为他们创业提供制度和政策保证;要配合人民银行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改进信贷方式、创新信贷产品,为他们创业提供信贷支持。

    五是实行创业培训制度。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选派他们到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参与实践锻炼,帮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创业经验。省委组织部举办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培训示范班,市县组织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SIYB等各种类型的创业培训,积极为他们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
 
    六是实行企业见习制度。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可组织他们到企业进行见习和实践锻炼,为他们他们了解企业,为企业选拔人才搭建平台。见习期为六个月,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负担工作、生活补助。

    七是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制度。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大学生村干部,解除聘用合同后,根据本人意愿和有关政策规定,其人事档案可选择在原籍或服务地县级党委、政府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托管,其户籍关系可迁回原籍或迁至托管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 对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各地必须进行严格的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流动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流动有关优惠政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须予以解聘,也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干部流动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于在聘期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0日

相关链接

2010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汇总
原文链接:http://www.54cunguan.net/news/zuzhi/201007/22551.html

中组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54cunguan.net/2010/0510/2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