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mengzhao…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现就全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五)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分配名额,2008年全市共选聘1000名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具体选聘名额是:榆次121名,太谷72名,祁县54名,平遥94名,介休83名,灵石106名,榆社97名,和顺107名,左权71名,昔阳122名,寿阳66名,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7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不限户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从4月中旬开始,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全部到岗。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均设报名点,负责报考本县(区、市)、开发区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选聘条件者于4月23日—30日到报名点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报名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填写《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
5月13日,已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到所报考县(区、市)、开发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本着“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上午8:30——11:00。
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过考核合格的(需在报名时出具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情况,按照选聘名额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的情况,按选聘名额分别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与复审。在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到所在学校、农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了解的方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历史和身体情况等,重点考察其现实表现。同时,对确定人选的资格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淘汰出现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情况,依次递补。省内高校08届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各高校负责。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工委协调省内所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考察工作。
(四)、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体检,并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五)、分配和聘用
人选确定后,各县(区、市)、开, 发区根据考生成绩、个人意愿、专业特长以, 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协调本县(区、市)、开发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及时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免收代理费)。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的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党委、开发区社管处同意,报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培训和管理
选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市)、开发区要组织对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掌握农村政策,了解农村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及县市机关等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任职
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受聘人员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且所在村(社区)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八)、待遇
1、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区、市)、开发区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区、市)、开发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财政负担,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从2008年起,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3、受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按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单位缴纳部分列入所在县(区、市)、开发区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聘用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
6、大学生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表现突出的,可由市、县两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通过考核录用、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必要时可进行面试,一般不再进行笔试。
四、晋中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具体事宜,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县(区、市)、开发区咨询电话:
榆次(0354)3368113
太谷(0354)6223316
祁县(0354)5223210
平遥(0354)5627812
介休(0354)7216296
灵石(0354)7623723
榆社(0354)6622267
左权(0354)8631228
和顺(0354)8122224
昔阳(0354)4122401
寿阳(0354)4622949
开发区(0354)3368619
晋中市咨询电话:0354-2636280  2636271
监督电话:0354-
查询网址:http://www.sxjz.gov.cn



       晋中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