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城将选聘“46名大学生村官”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根据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要求,2016年,山西省决定继续选聘大学生村官。
 
  此次选聘,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全省共选聘456名大学生村官,其中我市的分配 名额为46名。选聘对象为全省本科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贫困县和山西农业大学涉农类专业的 毕业生可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学 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 市、区) 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本次选聘政策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我市报考人员可拨打0356—2198533,向市委组织部咨询具体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