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姚县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搭建平台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苗家平
  大姚县为使大学生“村官”能够“下得去、干得好、待得住、流得动”,从抓管理创新入手,采取“带、管、培、提”等措施,着力为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搭建平台, 117名大学生“村官”已成为活跃在大姚农村一线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领导重视,落实帮扶“带”。县、乡两级分别成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整个选聘工作,在安置分配上,始终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将农村的产业特点及需求与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和特长相联系,按照优先分配女村官、根据出生地分配、优先安排重点村、示范村、难点村的原则,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生力军作用,增强村级班子活力。建立结对帮扶措施,各乡镇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一名包村干部、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三者同时联系帮带1名大学生“村官”,坚持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大学生“村官”谈心谈话1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每年至少2次,包村挂点领导每年至少4次,村“两委”书记每年至少12次,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思想动态等,重点向大学生“村官”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和工作方式方法,帮助他们有效开展农村工作,形成大学生“村官”学着干、农村主干带着干、乡镇领导教着干、县上领导促着干的连环培养锻炼机制。全县117名大学生“村官”,29名党员大学生“村官”被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11人安排在乡镇所在地村委会,12人安排在省、州、县级治理重点村,23人安排在省、州、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34人安排核桃、烤烟、蚕桑等农业产业专业村,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严管理”。出台《大姚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工作、学习、生活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纪律规定、考勤管理、工作记实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组织人事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村官管理的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官”请销假制度,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统一与人事劳动局签订聘用合同,由人事局统一保管,按合同的相关程序认真履行合法手续。大胆安排大学生“村官”到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重、险、难的村,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采取平时督查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岗位目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管理,多岗锻炼,为大学生“村官”施展才华创造了条件。

  强化锻炼,优化环境“培”。 把大学生“村官”一并纳入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县级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每年组织二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注重对大学生村干部思维能力的锻炼培养,通过各种载体,启发大学生“村官”提出适合农村发展的各种思路,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及时总结农村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自我发展的具体方向。乡村两级为村官提供和创造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使其有效参与村内事务,如参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引进、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有意识地进行培养锻炼,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各村普遍将宣传任务都交给大学生村干部,由他们深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及时把中央对“三农”的补贴、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传达到广大村民中去。

  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积极探索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的有效途径,对实绩突出、年纪轻、学历高的大学生“村官”,列入公务员招考范围,争取让更多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公务员行列,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竞选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目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了4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有10 名大学生“村官”考录进入公务员队伍,大学生“村官”有22人当选村“两委”委员,其中当选村党总支书记1人,党总支副书记2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4人,其他“两委”委员15人,进一步畅通了大学生“村官”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