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村官工作公告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为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就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对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34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研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1005名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四个项目” 达到一定服务期限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2008年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公开选聘的,截至2010年5月31日仍然在岗的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07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0年5月31日仍然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08年由原省人事厅统一招募的,截至2010年5月3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07年、200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截至2010年5月3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有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1005个,详见《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符合招聘对象规定的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定向招聘信息

本次定向招聘的信息将在我省主要报刊、网站发布。同时,各项目主管部门将把定向招聘的信息分别通知到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10年6月8日至6月12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nrsks.cn/)报名。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表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个人信息填报不真实或者填报错误的,资格初审将无法通过。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6月14日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ynrs.gov.cn)及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nrsks.cn/)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于2010年6月15日至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nrsks.cn/)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或者电话联系咨询。

(三)笔试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和超过1:1的,可以开考。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昆明市,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基础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国情和省情、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划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则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等额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6月23日17时前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0年6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复核成绩申请发送传真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成绩申请中应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及本人联系方式,传真号:(0871)363527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0年6月26日17时前答复应聘人员。

   

发布时间 2010-05-21 16:58:55 星期五  来源:云南网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报考省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负责对报考各州(市)所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安排和组织,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面试地点:1、省级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级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实施,面试地点为昆明市,详细安排见6月23日面试公告通知;2、各州(市)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根据本州(市)实际统一安排,详细安排见6月23日面试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2010年7月3日17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0年7月5日公布并公示,公示期7天。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由各聘用单位通知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进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于2010年9月1日前报到上岗。

在定向招聘过程中,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和人员补聘。

四、招聘纪律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871)3635271

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1)5398823 5399615

招考监督举报电话:(0871)363536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