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关于开展在基层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2010年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对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努力创先争优。
(一)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工作,明确转变任务,切实转变观念,以“三促进一保持”为抓手,在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化、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抓好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和扩大内需等战略重点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践行者和先锋队,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出重大步伐。
(二)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中创先争优。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持把扶贫与扶发展相结合,与扶基层党建相结合。以领导挂点、干部驻点的方式,建立健全定点帮扶责任制。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党员奉献意识,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上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投身“平安广东”建设,坚持深入群众,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做好化解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四)在转变作风抓落实上创先争优。强化执行意识,提高执行力,力争在抓好落实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竞争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上创先争优。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以广泛开展读书活动、争当学习标兵为载体,完善集体学习讨论制度和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检查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素质能力,培养高尚情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在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上创先争优。结合实际确定活动重点。特别要动员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亚运、服务亚运、奉献亚运,带头参加亚运会倒计时100天等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赛事营运和安保任务、确保亚运会取得圆满成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推动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推动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和“双转移”战略,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二)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贴近单位实际、贴近工作业务、贴近党员需求确定主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精心设计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努力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不断激发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热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制定方案要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公开承诺;开展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邀请群众评议;评选表彰要请群众参与推荐,面向社会公示。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分类指导,务必简便易行。创先争优活动要经常抓,既要有一定力度,又不能“一阵风”,要考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接受程度;既要坚持活动总体要求、确保活动质量,又要注重简便易行,灵活安排;要区别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和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分类提出要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要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南粤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农村党组织要以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为依托,以争创科学发展示范镇、村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农村党员要把党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结合起来,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强本领;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保稳定;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带头移风易俗,带领群众树立新风讲文明;带头发扬民主,带领群众推进自治促发展。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创经验,以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载体,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始终成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街道社区党员要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创建党员示范楼院等活动,带头深入街道社区,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带头反映社情民意,争做集中民智的模范;带头发展社区经济,争做勇于创业的模范;带头建设社区文化,争做凝聚民心的模范;带头排查矛盾纠纷,争做创建和谐社区的模范。
机关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列。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在“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生动实践中,作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作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作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作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继续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以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为载体,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努力做到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国有企业党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岗位技能,带头攻坚克难,勇创一流业绩,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作用,争当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共产党员。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设计载体,把握教育规律,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高校党员教师要加强师德建设,争做为人师表的模范;开展课改教改,争做教育改革标兵;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学校教学骨干;进行科研攻关,争做学科带头人;提高教学质量,争做百年树人典范。高校学生党员要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政治上共同进步;带头刻苦钻研,带动同学在学业上共同进步;带头热爱学校,带动同学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纪律作风;带头关心集体,带动同学建设好先进班级;带头服务社会,带动同学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切实在履行职责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员,可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以立足岗位比奉献、为民办事比实效为载体,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非公领域党员要积极探索促进生产经营、服务科学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带头学习业务知识,争做爱岗敬业先锋;带头宣传富民政策,争做创业发展先锋;带头诚信为人,争做诚信经营先锋;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争做奉献爱心先锋;带头遵纪守法,争做促进和谐先锋。
各地各部门可紧密联系实际,针对不同职业身份党员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基本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地持续推进。今明两年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从今年4月开始到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我讲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适时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三)领导点评。基层党支部讲评后,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要组织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可以结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党员、群众每年一次定期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2012年7月前,省委组织部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党委。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县(市、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搞好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省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委、南方电网公司党委、广东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后,要及时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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