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回复村官安置费未发问题留言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网民“09大学生村官”留言】
  我是今年新录用的偃师大学生村官,至今已上班快两个月,报名前承诺的1500元安置费至今尚未发放。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偃师市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下:

    2009年洛阳市新招录大学生村干部184名(不含诸葛、李村),按照省、洛阳市有关规定,每人应发放安置费1500元,省、市、县需分别配套资金1000元、250元、250元。安置费未发放的原因:一是省财政配套资金没有下拨;二是洛阳市财政配套资金12月30日下拨至偃师市财政局,资金正在办理之中;三是偃师市财政配套资金已列入2010年偃师市财政预算,资金正在办理之中。

    综合以上因素,偃师市政府近日拟先把洛阳市250元配套资金发放下去,待剩余资金到位之后,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