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派大学生村干部的意见

来源:漯河政府办公室 作者:未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l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5]20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富强漯河和谐漯河建设步伐,现就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大学毕业生是极为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建设富强漯河和谐漯河的重要力量。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加快向农村输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能够影响、带动和帮助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增强创业致富本领,提高文明程度、形成良好风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进步,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农村基层。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有利于充分发挥大学生知识、年龄等方面的优势,切实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培养农村“双强,,党员干部队伍,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成长成才,能够在基层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作风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和谐漯河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把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推向深入。

  二、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开展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公开、平等、择优、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聘渠道,创新使用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着力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年纪轻、文化水平高、作风优良、综合能力强的村级干部队伍,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通过分批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不断提高现有村干部的文化水平,使全市大学生村干部逐步增多,到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时,达到每村至少有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

  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要围绕“建强村级班子、带好党员队伍、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农村’’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村“两委”成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双强"型村级干部,加强村“两委”’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完善农村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有计划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农村党员队伍。结合选派村实际,理清经济发展思路,科学制定近期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发展农村先进文化,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具体要求

  大学生村干部重点从市直、县区、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下同)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以从未就业的应届和往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派(具体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另行制定),缺乏乡镇、村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原则上列为选派对象。选派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实施。
按照量才适用、因村而宜的原则,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到建制村任职的大学生,可根据具体情况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职务。涉及人员的任职手续,由所在乡镇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对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任期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鼓励继续任职,回原单位的原则上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

  选派对象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工作能力。自觉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的大学生干部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乡镇可放宽到40周岁),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乡镇可放宽到50周岁),县级干部及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和激励机制

  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后,要脱离原单位工作,全身心投入所选派村的工作。大学生村干部由所在县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直接管理,原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汇报交流、定期述职、管理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县直单位帮扶、乡镇领导指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帮带的工作机制,为大学生村干部开展工作、创业成才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大学生村在村任职期间,在原单位21的各种政治、生活待遇不变,在全市内的正常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受影响,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活补助参照机关干部驻村标准执行,由派出单位负责解决;受职别村干部补贴(村委会主任助理享受副主任职别补贴),增加补贴,部分由市、县区(经济开发区)财政各负担50%;到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报考全市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时,根据豫办[2005]20号文件规定酌情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由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组成,T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任期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工作。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优秀比例按20%掌握,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一般干部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副科级干部享受正科级干部待遇,正科级干部享受副县级干部工资待遇,副县级干部享受正县级干部工资待遇。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程序直接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在全市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评选活动,荣获市“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荣誉称号,可以作为记功、晋级条件;连续三年荣获市“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荣誉称号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

  五、加强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体制。市委成立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驻村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实行齐抓共管。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协调宣传、政法、教育、人事、劳动、财政、发改委、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共同做好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各选派单位要把选派干部所在村作为本单位联系点,与选派村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定期到村里开展调查研究,指导选派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帮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选派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积极发挥后盾作用,全方位、全过程支持选派干部的工作,并认真落实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的各种待遇,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扎实安排部署,抓好督查落实。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农村基层,全面了解掌握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推进情况,注意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联系点,经常到大学生村干部选派村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培养,引导其勤于学习、勇于实践,艰苦奋斗、甘于奉献,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扎实工作、服务群众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同时要加大对现有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鼓励其自学成才,全面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素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目标要求,大力弘扬大学生村干部中涌现出来的创业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他们投身基层、献身农村、服务农民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漯河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竟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