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广西就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大学生村官 作者:夏晨燕
    开封市即将面向全市公开招录300名“大学生村干部”。就此有关问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大学生村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广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陈部长您好!请您谈一谈为何要招录“大学生村干部”?

    答: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对选拔“大学生村干部”高度重视。2005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中组部把“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干事创业”作为组织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职责,强调要注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到农村任职、挂职,改善现有村干部队伍的结构。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列入重要日程,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专门作出批示:“组织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不仅有利于农村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突出问题。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举措。”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通过选拔“大学生村干部”,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善了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发挥了大学生致富带富作用,拓宽了大学生就业渠道,培养锻炼了干部,受到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衷心欢迎和普遍支持,也得到大学毕业生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长春、市长周以忠专门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制订了《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指导意见》(汴办[2007]53号),出台了《开封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实施方案》(汴组[2008]1号),决定今年面向全市公开招录、招聘或选派1305名“大学生村干部”,其中市统一招录大专以上毕业生300名到农村工作。1月11日,市委召开全市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动员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县区、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快推进三大跨越、实现开封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问:这次公开招录的大学生村干部如何分配?

    答:这次全市公开招录的300名“大学生村干部”,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确定的方式,统一分配至各县(区)村里任职。具体分配名额是:开封县36名,兰考县46名,杞县62名,通许县32名,尉氏县54名,金明区17名,鼓楼区10名,龙亭区13名,禹王台区13名,顺河回族区15名,开发区2名。

    问:“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任务主要有以下几项:带领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帮助理清农村经济发展思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强力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帮助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问:这次公开招录报考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凡是具有开封辖区户口或开封籍生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受应届、往届和专业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职人员都可以报考。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开封市几所高校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录,不受开封籍限制。

    我们欢迎那些政治素质高、品德端正、作风务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农村工作,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优秀青年大学生踊跃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女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大学生。

    问:有哪些情况者不能报考?

    答: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问:这次公开招录如何报名?

    答:公开招录工作从2008年1月24日开始报名,1月31日截止,4月下旬全部结束。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者应填写“开封市招录‘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开封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封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6楼605房间)报名。

    问:考试将如何进行?如何进行组织考察?

    答:考试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初步定于3月份进行。笔试成绩将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名额1:1.5-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通知本人。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每位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问:录用对象如何确定?

    答:各县(区)在对进入面视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对象,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审批后,对拟录用对象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就在4月上旬进行。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对象,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任职岗位,并与拟录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然后经统一培训后上岗。

    问:这次公开招录的“大学生村干部”如何任职?

    答:通过招录正式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职时间不少于3年。任职满2年以上,所在村党组织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村党组织班子和村里发生较大变化,且个人发挥了重大作用,经党员、群众评议,县(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推荐,县(区)委组织部门考察,可提拔使用。任职满2年以上,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笔试成绩加10分,并优先录用。被录用的,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任职满3年后,按照本人意愿,可继续在村任职,待遇不变,仍表现优秀的,提拔重用;也可解除工作关系,自主择业。

    问:公开招录的“大学生村干部”待遇怎样?

    答: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区)财政发放工资及补助,市财政负担20%,县(区)财政负担80%。大专毕业生每月75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800元,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县(区)财政和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担缴纳。除正常工资和补助外,所有“大学生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生活费、通讯费100元,由县(区)财政拨付发放。各县(区)为每名“大学生村干部”开设专人账户,保证各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

    问:如何保证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此次我市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由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以市委副书记顾俊为组长的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公开招录的有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志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吉炳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人事局、编办、教育局、劳动局、卫生局、民政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商业银行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录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广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副县级组织员葛国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此次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委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公开招录的全过程,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公开招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此次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