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有大学生村干部 河南出台措施鼓励到农村
大学生到贫困村任职,不仅有望每年获补5000元,考公务员还可能加5分。近日,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同时下发。
【目标】明年每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
“到2009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在昨天的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表示,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省共选派大学生村干部18822名,覆盖行政村169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35.6%。但这还不够,需要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去当村官。
他同时表示,不能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当作大学生的“镀金”方式,也不要仅仅看做是解决就业的一个途径。要有长远的打算,让大学生村官自然成才,用制度和政策鼓励他们扎根农村。
【对象】选聘30岁以下本科生、研究生
我省是全国第一教育人口大省,普通高校在校生109.5万人,今年的高校毕业生有33.2万人,比去年增加4.3万人,再加上前几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达35万人。为鼓励大学生去当村官,昨天我省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近期公布实施。
《意见稿》规定,选聘的村官须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过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招录】省辖市统一组织选聘,党员优先
据悉,此类选聘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报名、考试、聘用和培训上岗等由省辖市统一组织。《意见稿》规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优先录取。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待遇】到扶贫村任职一年补助五千
《意见稿》还把大学生村官的待遇问题,列了个清清楚楚。
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的,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期限3年。根据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具体数额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今明两年新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省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4∶4∶2比例承担。
【激励】干满两年考公务员加5分
除了待遇上的优惠,《意见稿》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
譬如,在村任职两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两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适当增加。《意见稿》还规定,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通过财政和社会两个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基金,为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两年。
【管理】连续两年不称职予以解聘
虽然优惠多多,但干不好也是不行的。《意见稿》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的,可继续聘任。聘任期内由乡镇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按合同规定办理。聘任期满,县(市、区)和乡镇要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办理新一轮聘任手续。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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