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第四批村官招聘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村官邵大方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开发区党工委:

  2005年以来,全市共选聘“大学生村干部”2700名,除滑县、内黄县外,其他县(市、区)均达到一村1名“大学生村干部”。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8〕16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中组部下达的200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人选的选聘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08〕3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安办〔2008〕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任务

  2008年我市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000名(含中组部分配名额105名)。中组部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市组织选聘,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名额分配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首先按一村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要求,为各县(市、区)配齐缺额,再按10.37%的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区),分派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贫困村任职。

中组部分配的名额按省定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区)。

    三、选聘时间

  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9月底前基本结束。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从2008年10月起到岗工作。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选聘对象

  1、30岁以下应届和毕业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

  2、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可优先录用;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身体健康。

  中组部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条件是:30岁以下应届和毕业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我市前三批“大学生村干部”中,符合中组部选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选聘,笔试成绩加2分。参加“三支一扶”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中组部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时,与我市前三批“大学生村干部”同等对待。

    五、选聘程序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安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审批表》。

  3、笔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由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由国家指定的验证机构对毕业证件进行审验,审验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的资格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定。考察时重点了解政治思想素质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6、体检。所有考察对象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7、确定拟选聘对象。由县(市、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按照成绩排序,确定选聘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市委组织部从各县(市、区)选聘对象中,按中组部的选聘条件和名额,由高到低确定中组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省委组织部。

  8、公示。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采取“双向选择”与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确定任职岗位,与任职所在乡镇签订聘用协议。

  10、培训上岗。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六、任职和待遇

  “大学生村干部”任职及待遇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组通字〔2008〕26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在本科学历补贴标准上每月增加100元。

    七、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大学生成长、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措施,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干部”的选聘、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干部”制度,为“大学生村干部”开展工作、干事创业予以支持和帮助。

  各级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及开展工作,培养树立“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不断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

  附: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名额分配表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 阳 市 人 事 局

           安 阳 市 财 政 局      2008年7月16日

附:

2008年“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

县(市、区)

行政村总数

目  前

在岗人数

2008年选聘任务

总数

其中,中组部

分配名额

林州市

543

540

59

17

安阳县

608

581

90

19

滑  县

1019

604

521

33

内黄县

531

326

260

17

汤阴县

298

295

34

10

文峰区

71

68

10

2

北关区

37

36

5

1

殷都区

42

42

4

1

龙安区

131

131

14

4

开发区

18

17

3

1

合  计

3298

2640

1000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