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建立“村官”待遇激励保障机制

来源: 作者:支茂盛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嘎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近日,乌拉特中旗建立着力完善“村官”待遇激励保障机制 ,制定了《关于解决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嘎查村委会主任待遇的试行办法》,对嘎查村干部工资待遇、养老保险作出详细规定,充分调动和保护了嘎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嘎查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建立嘎查村干部补贴机制。嘎查村干部报酬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工龄补贴+地区补贴+知识补贴+实绩奖励”构成。基本补贴、绩效补贴以农村牧区转移支付为主予以保障;工龄补贴、地区补贴、知识补贴、实绩奖励由旗财政承担。目前,全旗嘎查村正职干部最高年补贴达到12000元,平均达到8460元;嘎查村“两委”其他成员,最高年补贴11000元,平均达到3400元。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嘎查村干部,还要进行实绩奖励。

  二是建立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任职10年以上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和嘎查村委会主任,年满60周岁后,根据各自的任职年限,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2400元养老补贴,目前,全旗共有127名离任嘎查村干部领取了补贴。同时,出台了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在职的嘎查村干部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根据任职年限,旗财政对参保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任职满8年的参保费用财政补贴70%,个人只承担30%,仅此一项,旗财政每年补贴近40万元,并逐年递增,有278名嘎查村干部加入了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建立嘎查村干部政治待遇激励机制。旗委每年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嘎查村优秀党组织及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每年推荐一批先进的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市、自治区优秀党组织、党员的评选活动。两年来,全旗先后有26个嘎查村党组织和38名嘎查书记受到旗、市、区级表彰奖励。对于勤政廉洁、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现任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标准,由旗委组织部会同人劳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录用为事业编制的公职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有4名嘎查村干部因工作成效突出,被录用为苏木镇事业人员。(支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