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定海区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成才之路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佚名

    自2006年起,定海区全面启动选拔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工作机制,五年内共招录大学生256名,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共有176名,基本上保证了每个社区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五年多来,我区大学生村官基本上能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工作一、两年后能积极参与到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社会管理等中心工作去,并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赢得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信任。

  同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调研,发现大学生村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对工作、生活满意度较低。由于大学生村官合同期限较短,目前仍缺乏明确的职业定位和编制保障,使得许多社区大学生对目前岗位缺乏认同感。同时,大学生村官大多即将迈入结婚生子的人生高消费时期,年收入不到3万的待遇很难满足他们的生活要求,致使父母、亲友、同学对其任职支持度不断降低。二是专业知识应用不足。许多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与农村社区发展要求并不适应,如“报关与国际货运”、“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很难在基层社区找到对口的工作内容。三是流动率较高。许多本身就志在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生选择报考社区村官,主要是受期满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研究生加分的招考政策吸引。大学生村官流动率较高,虽有利于大学生自身的职业发展和我区的后备人才选拔,但给基层社区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此,定海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大学生村官教育培养、管理考核和激励关爱工作机制,促使大学生村官融入社区基层、扎根社区基层、创业社区基层,使之成为建设新农渔村、新型社区的生力军。

  一是落实待遇,保障生活安人心。乡镇(街道)及时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劳动合同,任命为书记(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一般3年一签,实行3个月试用期。规定大学生村官工资补贴收入构成由省、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财政支出,省、市支出部分按实际补助数全部下拨,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剩余部分由乡镇街道分担。聘用期间,收入水平不低于社区(村)副职标准,由乡镇街道统一发放。试用期间的薪酬,按大学生村官工资的80%计发。乡镇街道按社区(村)副职标准(或企业同类人员标准)统一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享受国家法定的休假。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抓培养。制定出台《舟山市定海区选聘到社区(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对大学生村官在职责分工、教育培训、培养使用、待遇保障、考核奖惩、成长发展六大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建立大学生村官帮扶机制,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与大学生村官进行一对一帮带,选派大学生村官到上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短期实践锻炼等,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实际工作能力。建立大学生村官“三培养”制度,把非党员大学生村官培养为党员。把优秀大学生村官培养为社区(村)班子成员,把优秀大学生社区(村)书记培养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或团干部、妇联干部。目前,已有25名大学生村官培养成了社区(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其中11名大学生“村官”在村级组织换届中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

  三是正确定位,教育培训促成长。建立大学生村官培训档案,坚持把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远程教育、岗位自学、外出参观等方式,开展大学生村官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调查研究。规定在社区(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学历教育,经社区(村)、乡镇街道同意,可参照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费用补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举办大学生村官“SYB ”培训班,鼓励大学生参加市创业计划大赛,2010年有两名大学生村官分别获得三等奖和入围奖,将大学生创业纳入“三创”人才奖励规定。

  四是思虑长远,广辟出路用人才。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长期在社区(村)岗位上建功立业。对留任社区(村)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或3年合同期满、经所在乡镇街道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可续聘,继续享受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薪酬待遇和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培训费补助,并积极帮助推荐到其他领域就业。对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浙江省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优惠政策,区、乡镇街道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专门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招录选聘在社区(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社区(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