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是个什么样的官?
来源:东方网
作者:苏应奎
宝山区引导大学生下基层,每个居委、村委吸纳一名大学生。为此宝山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整出200多万元资金,帮助下基层的400名大学生在基层实习(3个月)和见习(6个月)。在实习和见习期间,分别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补贴。见习后通过综合考核聘用为合同制居、村委会干部。今后,他们参加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优先录取。
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宝山区实施这一工程,其意义将远远超出大学生就业本身。引导大学生下基层锻炼并实现就业,不仅在就业观念上是一大进步,且在他们今后人生道路上也是一笔可贵财富;面对新形势下繁重的任务,就目前基层干部现状(普遍年龄老化文化较低),大学生的介入无疑将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结构,使基层工作更富朝气、活力。
“村官”的用语现在媒体上频繁出现,作为口语化的俗称可以,但严格说来,这个“官”字应该是打引号的,因为无论村长或主任或书记,还不能算作“官”(真正以“官”称谓的至少是公务员吧?但村级干部不是)。为什么要噜嗦这么几句,一是在宝山的这条新闻里表述“层次”清晰,不致误会。二是就本人看到的一些报道,常有模糊的混淆。例如前些时看到一则新闻,据中央某部门负责同志“透露”: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以调动其带领农民致富的积极性。村支书们想必都在期盼着落实吧。
只是据我浅薄的法律常识,村级经济是集体经济。村级干部的报酬当由此支出(下村兼职的上级干部,以及类似宝山区下村见习、实习的大学生在见习、实习期间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包括村主任、副主任在内(我的理解即书记、村长)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产,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这个“补贴”当指由村干部所在村或所在乡(镇)级政府补贴。至于村干部按业绩奖励,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或许都有章可循做出决定。上述某部门负责同志说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村支书待遇,不知以何种方式以中央财政名义“加大”、“提高”村支书待遇?现在的说法,给人的印象有种类似动用国库给国家公务员普加工资的感觉。希望相关部门能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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