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评选表彰百名优秀大学生村官

来源:山西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山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共青团山西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山西省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100名优秀大学生村干部。

  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评选条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勤于学习。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知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勇于实践。能够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参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立足自身岗位,发挥特长和优势,团结村“两委”班子成员一道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热爱农村事业。热心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努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在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升级、农村文化建设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四是积极创业富民。能主动开展自主创业,并带领、指导、扶持群众创业,形成了良好的创业氛围,为村民的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社会反响良好。五是年度考核均为优秀,曾受到过各级各部门的表彰。同时,特别规定:“已经考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要包括六项程序:一是采取组织推荐、他荐和自荐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推荐出来,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各市委组织部。县 (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把关。二是各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的考察或考核,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照省里统一下达的分配计划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各市在上报推荐人选时,要确定其中 1名为创业富民的先进典型。三是省委组织部在对各市上报的人选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审查后,在《山西青年报》和三晋红e网公布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投票推荐,推荐结果将作为评优的参考依据。对各市上报的创业富民先进典型,省委组织部会同团省委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四是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推荐人选的排名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120名作为拟表彰对象的预备人选,与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和团省委进行协商沟通,然后提交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五是省委组织部召集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将评选情况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就拟表彰人选征求各单位的意见,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研究确定100名拟表彰对象。六是对确定为拟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人选,在省级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没有不良反映的,作为表彰对象,予以表彰奖励。对各市确定的创业富民先进典型,由团省委授予山西省“五四青年奖章”。

  同时,山西将结合此次评选表彰,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村干部走创业富民之路,引导更多的大学生村干部投身新农村建设实践,营造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