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晋办发[2006]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9]2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2009年全市共选聘18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忻府区155名,定襄县60名,五台县230名,原平市195名,代县140名,繁峙县160名,静乐县130名,宁武县165名,神池县90名,五寨县95名,岢岚县70名,河曲县100名,保德县120名,偏关县90名。
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选聘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社区 )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至5月8日。
2、报名地点: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报名。
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忻府区 区委组织部 0350-3870001
定襄县 县委组织部 0350-6037717
五台县 县委组织部 0350-6522181
原平市 市委组织部 0350-8239668
代 县 县委组织部 0350-5227387
繁峙县 县委组织部 0350-5527123
宁武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723949
静乐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828619
神池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243039
五寨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332467
岢岚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533797
河曲县 县委组织部 0350-6181768
保德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327022
偏关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655227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
4、领取准考证: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于5月24日至25日持身份证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在各高校报名的考生在本学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详情请在各报名点咨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县(市、区)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面试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11日,考试地点分别在各县(市、区)的指定学校。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至6月21日。省属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所在学校党委负责组织,并形成考察材料;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进行了解,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学习表现,年龄情况等,然后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提出选聘意见。
五、体检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体检和公示时间为6月22日到7月5日。
六、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居)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在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街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法律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按照省委规定,今后乡镇(街道)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秀村(社区)干部要占录用计划的70%以上,其中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所占比例不低于70%;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县直单位录用乡镇(街道)工作站所的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录用比例要占到20%以上。
详情可查询山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sxbys.com.cn)或忻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xxzpta.com)。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9年山西大学生村官考试专用教材:http://www.54cunguan.net/sh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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