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山西省“经信委招聘” 资格复审公告
2015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省展览馆、省软件评测服务中心、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省装备制造服务业促进中心、省纺织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2人。目前,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单位 |
资格复审地点 |
具体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
6月26日 |
宋克武 |
0351-6533096 |
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 |
晋中市榆次区西顺城街经纬南路1号 |
6月27日-29日 |
张彦光 |
0354-3952595 |
山西省展览馆 |
太原市府东街95号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401房间 |
6月29日 |
张巍 |
0351-3046939 |
山西省软件评测服务中心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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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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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装备制造服务业促进中心 |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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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纺织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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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7月1日 |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5、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事项可直接与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0351-304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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