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上街区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一、选聘条件
1、能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市)。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中共党员优先。
鼓励区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到农村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上街区现任村干部报名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两年或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曾因违法受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0日至13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2、报名地点:上街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4号楼二楼)
3、咨询电话:0371- 68922808 68932598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提前填写报名表一份(从上街党建网下载,网址:www.zzsj.gov.cn/sjdj/index.htm),每人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报名费每人50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现任村干部另须持单位证明材料报名。
(二)发放准考证:2008年5月15日-16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全市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按照选聘人数,原则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比例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原则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2、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聘前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与相关镇(街道)签订聘用协议;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大学生村干部”试用期为一年(依法选举的除外),试用期每人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第二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500元。聘用期间,按照国家和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由政府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被聘用的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经考试、考察特别优秀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为村党组织书记或依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试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聘任;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满三年,经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转为镇(街道)财政供给正式人员,且继续在农村工作;表现一般的,根据工作需要,或续聘,或辞退。续聘期间,有关待遇按照第三年标准执行。
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选拔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单位保留其职级、编制,工资待遇不变,同时享受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各派出单位要将其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满两年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增加分数的优惠政策,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四、其他
1、凡报名参试人员未按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内容在《郑州日报》、上街党建网、上街电视台公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街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街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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