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待遇政策 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教育管理工作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钟健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胡锦涛同志说,这项工作“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件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实事办好。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根据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它是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大计,是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拓宽渠道的现实选择。但一些领导干部简单地把它看作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单项工作,有的觉得这项工作投入大效果小不值得花气力,有的甚至认为大学生村官是一种包袱。村干部待遇偏低,与大学生村官补贴对比形成反差,一些村干部产生不平衡的心理,有的甚至怕大学生村官抢了自己的“饭碗”。有一些偏见,农村中的人认为读书是为了跳出自己的穷山窝,大学生到农村去当村官,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丢脸的事。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是在就业压力和优惠政策吸引下作出的选择,村官岗位只是他们就业的一个缓冲地带。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第二,要把好选聘的“入口关”。实现中央提出的战略意图,基础的工作就是把好选聘的“入口关”,保证选聘质量。要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严把报名和资格审查关、考试关和体检关。要掌握他们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情况,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出来。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多一些”:一是具有党员身份的多一些;二是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多一些;三是专业对口的多一些,学农林牧的毕业生更容易适应环境;四是本地生源的多一些,本地毕业生比外地毕业生更容易待得住、更容易开展工作。

    第三,要强化教育培养。现在的大学生多数是从校门到校门,缺乏对农村情况的深入了解,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很多也没有参加农村生产劳动的经历。尽管他们在报考时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但真正接触到农村实际,特别是期望与现实落差较大时,难免产生失落感,有一种茫然不安的心理。大学生思想活跃、知识丰富、干事有激情,这是他们的优势,但他们存在着缺乏社会经验、不熟悉农村工作方法,不善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等局限。农村条件普遍比较艰苦,大学生村官吃住存在一些困难。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转换角色,迅速融入农村生活,融入农民群体,热爱农村、热爱农民,在农村基层这样一个工作大熔炉和人生大驿站里砥砺品质、锻炼意志、展示才华,体现人生价值。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由各市负责,市县两级还要重视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培训内容以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为主要内容。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以及所学专业、发展潜力和特点,通过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锻炼。特别要注意不能让他们成为“边缘人”,远离决策层。我们既然培养的是村官,就要让他们承担实际工作,给他们真正压担子。

    第四,要落实好待遇政策。农村条件比较艰苦,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既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制定激励保障政策。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革命精神非常宝贵,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的行动。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为了调动大学生到村工作的积极性,省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待遇政策,比如,规定每年人均补贴为2.1万元,并给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到48个艰苦边远县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津贴,这个待遇是很优惠的。按这个算账,七年累计省财政共计要拿出6个亿,市、县财政要拿出2.69个亿,这8个多亿对我们这个西部欠发达省份来说,不是小数目,这也表明了省委、省政府搞好这项工作的决心!

    第五,要加强管理。各级党组织对大学生村官,不是一选了之、一派了之,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精力抓好对他们的管理工作。省上专门制定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管理暂行办法》,要严格按照这个《办法》,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尤其是县、乡镇、村三级要履行好责任。县乡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与大学生村官“一对一传帮带”,教他们群众语言,教农村工作方法,教处理矛盾解决问题的技巧等,真正成为他们的“思想导师”和“工作导师”。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当地派出所要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随时解决他们下村后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下村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安全。市县两级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联谊交流活动,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一是可以为他们相互学习借鉴创造条件,二是可以为他们牵线联姻搭建平台,三是便于组织部门对他们的考察了解。大学生村官基本素质好,对于人手少、人才缺乏的乡镇机关来说,他们无疑是“香饽饽”,有的乡镇 “截留”使用大学生村官。这种做法不好,既影响大学生村官履行职责,也不利于他们锻炼成长。

    第六,要拓展发展空间。有的人认为,既然选择了大学生村官这个岗位,就应该“从一而终”,否则就是“投机钻营”。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够理性的。大学生村官经过几年磨炼,熟悉了农村工作,他们能留下来,挥洒青春和才智,固然很好,但“流出去”也可以让社会上又增加了一批了解农村、体谅农民的人,同样是件好事。大学生去当村官,更重要的是历练人生、促进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增长才干,积累经验,磨炼意志。因此,我们还应该认真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要使他们流得动。省上决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补充人员时,应重点从到村任职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在村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这些政策,为大学生村官的发展拓展了空间,前景广阔而光明。(作者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党建办基层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