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组织部表彰15名优秀大学生村官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日前,市委组织部作出决定,授予在村任职期间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15名大学生村官“天津市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
本市启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广大大学生“村官”积极响应中央和市委的号召,踊跃奔赴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助力新农村建设,做出显著成绩,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称赞,涌现出一批工作业绩突出、作风形象好、农民群众认可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市委组织部对15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
市委组织部要求,全市广大大学生“村官”要向受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学习,学习他们志存高远、坚定信念,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在艰苦环境中锤炼意志、砥砺品格;学习他们扑下身子、融入基层,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积极配合所在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在破解难题、解决困难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学习他们尊重群众、心系群众,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学习他们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办事公道,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清正廉洁,展现当代青年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市委组织部强调,全市广大大学生“村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实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更加深入地融入农村基层,不断提高做好农村工作、服务农民群众的实际本领,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打头阵、挑大梁、攻难关、攀高峰,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记者李川)
延伸阅读:
- 天津市委组织部与东丽区大学生驻村干部座谈 (2008-09-06)
- 天长市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初任“调适” (2008-09-27)
- 中央组织部要求各地务必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2009-01-25)
- 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 (2009-02-11)
-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9-05-13)
频道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