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服务管理工作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西藏自治区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明确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身份为乡镇公务员,到村任职期限为3年。自治区财政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除享受工资外,按二类区100元、三类区200元、四类区300元的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同时,大学生村官工作期满后回乡(镇)机关工作,报考自治区、地(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严格考录条件和程序,确保大学生村官素质好
对大学生村官的考录工作,西藏自治区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执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所有程序。在考录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走进高校与学生面对面座谈等形式,宣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
在考录中,有关部门严格考录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必须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必须自愿奉献农村基层事业;必须身体健康。
同时,严格考察政审,由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量,对拟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在校表现情况、家庭背景、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和政审,确保政治上合格。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大学生村官基层工作能力为促进大学生村官尽快成长,西藏自治区大力实施大学生村官素质工程,帮助大学生村官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国家法律法规的“咨询员”,群众致富、农副产品销售的“信息员”,农村党员、干部学习的“辅导员”,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调研员”。
——坚持岗前“学教”。围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三农”政策和农村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农村工作方法,采取集中教育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岗前教育培训。
——坚持岗位“促教”。结合大学生村官专业知识结构、能力特长和基本素质,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之前,有针对性地安排到乡(镇)机关锻炼3到4个月,让大学生村官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了解农牧区情况,掌握农牧区工作方法。
——坚持结对“帮教”。为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熟悉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教对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三帮助”工作,即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见识,帮助他们找准工作切入点,帮助他们明确工作任务。
切实关心爱护,确保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
西藏自治区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安排大学生村官到家乡所在地县城、乡(镇)附近的村(居)工作。建立县委组织部部长与大学生村官沟通的工作机制,帮助大学生村官释疑解惑。党员大学生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大学生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日常工作,在他们锻炼成熟后适时安排到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定期不定期地实地抽查,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回访指导。在村干部的“传帮带”下,大学生村官角色很快得以转变,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涌现了山南地区浪卡子县打隆镇相达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次培、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卡孜乡鲁古东村村委会主任助理次仁卓玛等一批大学生村官典型。(通讯员 藏组信)
- 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 (2009-02-11)
- 西藏拉孜县制定七项制度 为大学生村官搭创业平台 (2009-10-10)
- 西藏曲松县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管理途径 (2010-06-02)
- 西藏尼木县狠抓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 (2010-07-06)
- 西藏洛扎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201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