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学生村官合理身份比流动更有价值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卓成霞

  大学生村官制度实施以来,作为我国基层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方式,对我国乡村社会发展及整个国家的人才培养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但随着该制度的逐渐深入,大学生村官遭遇了现实的困境。在中国乡村的熟人社会中,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新事物,在各方力量的作用下,原来的制度预期效果没有实现,权衡改进之道是当前迫切的任务。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国家确实对大学生村官的未来做了很好的安排,但政策落实中的差异性,不能保证村官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人心不稳,事业如何稳。大学生村官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不是一句套话,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因此,我们认为,给予大学生村官合理的身份定位与待遇,保持他们在目前岗位上的相对稳定,比流得动更有价值。

  乡村建设的宝贵经验和探索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大学生村官制度不仅是全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新农村建设“留住能人、引进能人”的需求下催生的一项制度安排,更是国家人才成长、培养机制的一种新探索,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培养党政后备干部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自该计划实施以来,我国已有13万左右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

  为什么说大学生村官制度是乡村建设的宝贵经验呢?首先这个制度的影响足够广泛和重要,它牵连着大学生村官本人、家庭及社会就业观的改变。长期以来,跳出农门是八亿农村人一直不断追逐的梦想,孩子上完大学再回农村,简直是奇耻大辱的观念,一度在乡村盛行。然而,大学生村官在政府的制度推进下,形成了事实,这个事实一度撼动了几千年来文人入仕的观念。

  大学生村官是乡村经验,更因为它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中国人才培养和流动的新想法和新实践,在国外也没有从上到下系统推进的类似工作。人往高处走,这句谚语在中国使用了几千年,现在大学生村官制度开启了“人往低处走”的大局。

  逻辑起点与现实困境

  基层社会建设人才的刚性需求是大学生村官制度建设的逻辑起点。首先缓解了紧张的就业局面,其次是新农村建设人才的需要。但我们不能忽视大学生村官制度中存在的隐性问题:作为国家政策导向下的大学生村官能否切合乡村社会的政治环境?乡村社会的大环境能否接纳这群村官?这主要涉及国家政策与基层政策的衔接问题。从实地调研和检索全国村官问题的文献来看,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意愿、村官意愿、基层意愿的不统一,没有形成三方利益的制衡,三方价值主体分别持有不同的价值诉求,国家与地方的制度衔接出现了断裂。目前大学生村官制度并不具有明显内在的创造性特征,更多的是行政权力自治政策的输入、外在制度设计的产物,这使得大学生村官更多地成为外在制度的执行者。这种角色的错位带来功能的冲突,最终导致大学生村官服务功能的弱化、虚化,进而影响该制度的长期性、有效性。

  制度嵌入的安排不足是大学生村官制度建设的现实困境。首先是身份困局。大学生村官在法律上处于“非官、非农”的尴尬处境:他们既不属于乡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也不是村委会成员。这种身份上的两难,是当前制约大学生村官计划推行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大学生村官任期未满就报考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招聘是由两方面原因所致:待遇太低和未来的出路不明朗。第二,政策困局。有些地方将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直接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这显然是与当前法律是相违背的。况且,大学生村官遇到了身份转换的政策矛盾性,中组部提出5年内选派10万村官,为我国未来的基层干部队伍贮备人才,但中编办却又规定5年内不进人。第三,出路困局。村官留村任职的可能性不大,参选需是本地人的规定是不可逾越的;考录公务员和继续深造也很令人迷茫,毕竟繁杂的事务使村官们几无精力去准备考试。自主创业和另行择业更大可能只是纸上谈兵。

  制度内生:尊重现实与制度接纳

  尊重物质需要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人文关怀的基础。物质需要是其他一切需要的基础。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大学生村官的待遇,一般在2000元左右,这种工资水平目前解决不了长期的发展问题,需要当地政府与所在村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大学生村官一般吃住都在镇、村里,与五彩斑斓的大学生精神生活形成了极大反差,基层政府应想方设法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宣扬他们在基层的奉献精神,在精神层面有成就感,激发其创业心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地方一般都是条件比较落后的地区,当地政府与村两委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挥地方优势,让他们有发展空间。

  根本上,从法律上对接和制度上接纳,才是大学生村官制度建设合法性认同的保障。首先要考虑大学生村官在基层的合法性,即对村民自治制度、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修补,推进村级干部的养成制度,使其纳入基层人才的政治生活中。第二,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价值,必须整合上与下的相关环节,这主要包括:宏观层面的国家人才成长战略对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后盾支持;中观层面的各省市对大学生村官的地方支持;微观层面的农村基层人才系统对大学生村官的组织支持。第三,建立一套可行的、合理的保障体系是关系大学生村官计划长久的稳定阀,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比出台什么政策都管用。

  促进基层人才系统的吸纳,是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的根本着力点。进一步调整国家人事安排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制度,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基层特殊人才特用制度,提高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才的准入率。我们认为,大学生村官自身发展的要求以及农村发展人才的刚性需求,建议在公务员招考制度方面,定向招考强化基层大学生基层经历,让他们享受“报考范围更宽、竞争程度降低、招录几率增大”的优惠。同时,政策的出台应着眼长远,避免朝令夕改,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逐步完善基层政治法律法规。大学生村官若想在基层有长期发展的设想,就必须根植于乡土社会,让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容纳大学生村官这一新的群体,必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基层政治系统中,改革创新发展的种子才能真正生根发芽,破除多年的基层顽疾才能有政策依据和大胆的革新,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新的理念、新的成就。尽快跟进基层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创意设计、市场开拓、管理能力、个人品牌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使大学生村官有财富、有地位。

  倡导建立信用制度安排。我们认为,给大学生村官一个合理稳定的身份,让他们做该做的事情,在政府、基层组织与大学生村官之间建立契约关系,相互约束行为,发挥人才价值是制度设计者的责任。大学生村官本人也应信守承诺,担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努力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为基层做更多更好的事情,体现其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