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大学生村干部心态之痒—去与留
前不久,《新京报》一则消息再次引起公众对大学生村干部任合同满后去留问题的讨论。报道说去年北京首批大学生村官聘期期满的1946名村官中,仅266人留在农村(129人被录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另有137人续聘),其余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等出路。
其实,这也是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时顾虑最多的问题。甚至不乏大学生村干部一想到这个问题就倍感迷惘,不知道将来出路何在,背负了不小的思想包袱,直接影响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去与留,关系到大学生村干部自身的未来发展,有顾虑甚至有情绪都在情理之中。我们不妨称之为“大学生村干部心态之痒”。
去与留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大学生村干部的出路问题。是出路不明朗吗?其实不然。前几年,有关部门在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启动初期作了指导性规定,确定了大学生村干部合同期满后的大致方向。2009年4月,中组部等12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期满后的5条出路,即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等。与此同时,不少地方也在公务员招考、选调生考试、研究生教育、创业扶持等方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倾斜。可以说,大学生村干部的出路从一开始都是清晰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选择。大学生村干部之所以忧虑出路,无外乎一下原因:一是从一开始就是把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作为一个跳板,作为进入公务员队伍等优势行业的捷径,但是相对于已经庞大的村官队伍这些行业的容纳是十分有限而且严格的。二是对农村工作的现实困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畏惧,无法看到农村发展前景和自己在农村发展中的生存价值。三是薪资微薄而花销较大,糊口不易奈何养家,生活压力较大,尤其是大学生村干部都有不少学友在城市发展,收入较高,相形之下心理偏差更是不容忽视。四是“村官乡用”的潜规则束缚了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自由度,一方面大学生村干部难以施展作为,另一方面貌似机关人员的身份模糊容易使大学生村干部产生角色错觉,形成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
从思维方式角度来讲,大学生村干部担忧出路问题的症结在于把思维焦点放在结果上而忽视了过程的价值。首先,大学生村干部应当预见到在基层工作的艰苦性,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迟滞和自然环境闭塞地区,更是要有敢于吃苦、勇于挑战的思想准备,既来之,则干之。其次,大学生村干部不应以薪资收入与实际付出来作心理平衡。显然,基层工作十分辛苦,特别是对大学生村干部而言,基于年纪轻、学识强、热情高的优势,在乡、村两级组织中已经挑起大梁,甚至把乡镇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做了,但相较之下薪资却不是很高。因此不少人感觉心理不平衡。需要指出的是,大学生村干部到基层工作绝对不能是冲着那几百块钱去的,而是应以职务为基,多途径拓展自己的致富能力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能力,即符合“双强”要求,这也是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初衷。
大学生村干部作为一个职务,其更具有现实意义的价值体现为一个成长历练的平台。不可否认大学生村干部在文化层次上优势显著,但有学历不代表有能力,有某一方面的能力不代表有优良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的塑造环节缺失恰恰是现代高等教育的普遍弊病。到农村工作恰恰可以起到这样一个补缺的作用。同时,在大学生村干部这个岗位上,还是有相当多的时间来进行自我规划的,事实上,有不少人利用好了时间不断充实自己。比如小陈乡先后多人在工作之余读书学习,通过了诸如教师资格、会计等从业资格考试,也有的顺利完成专升本自学考试提升了学历,这样就使三年的村官生涯不虚度,也为合同期满后选择出路扩宽了门径,一举多得。当然也不乏有些人不能把握机遇,蹉跎了时光。
临渊慕鱼,不如退而结网,对出路的考虑固然要得,但是与其大把的时间消极幽怨倒不如充分利用好这短暂的时间做好本职,再提高些什么。没必要非要为所谓编制伤脑筋,也没必要担心离任后能做些什么,路不在多,关键是选自己的走。
现阶段,从某种意义来讲大学生村干部还是弱势群体。大学生村干部要有位又为,还需要管理部门给予等方面的支持。一是切实让大学生村干部回归本位,做该做的,不能变相束缚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自由。二是开展更广泛地使用技能培训,让有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也有一技之长。三是适当扩大评先评奖范围,调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热情。四是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制度上进行新的探索,尽量整合大学生村干部的整体协作优势,弥补个体工作能力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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